学
员
手
册
2019年10月
立德 致用 兼容 创新
服务全社会 学习新知识
掌握新技能 跟上新时代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员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以满足武汉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科学技术需求,提供终身学习服务为中心。以服务全社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跟上新时代为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三条 学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四条 学员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择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分和结业证书。
(二)参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
(三)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教学活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学员在校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员行为规范。
(二)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爱护并合理使用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
(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学员应在其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参加课程学习。学员报名即视为健康状况有保障且同意自行承担在校学习期间或活动期间(包括课间及往返校途中)可能出现的身体健康问题。
第一节 入学与报到
第六条 凡按相关规定参加学习的市民,即为本校学员。
第七条经学校资格预审,同意参加面授班学习的学员,提供学员本人信息,并统一在江汉大学财务系统网站上自行缴费,凭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后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学习资格。
第八条参加网络线上学习的学员,按系统要求注册学习。
第二节 学习期限
第九条每次报名缴费后的学习期限为招生规定的课程学时数。
第三节成绩评定与记载
第十条学员应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面授学员学业成绩按照《江汉大学武汉市民大学面授学员成绩评定试行办法》评定;网络线上学习学员学业成绩按系统规定评定。学业成绩合格及以上者,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学业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记入学员本人的终身学籍档案和学分银行。
第四节 请假、退学
第十二条学员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三条退学: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学习期间有损害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的。
(二)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五节 结业
第十四条学员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成绩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学业成绩合格及以上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学员报到后,根据所报课程班级,按学校排定的教室凭学员证听课。非本班学员不得随意进入教室听课。
第十六条学员应依照课程安排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第十七条学员上课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上课期间不在教室内接打电话,保持课堂安静。
第十八条 学员应爱护教学设施,保持教室卫生。不得在教室乱倒茶水、墨水、颜料等,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
第十九条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者,可获得以下奖励:
(一)获得由江汉大学武汉市民大学颁发的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二)获得江汉大学武汉市民大学学习积分奖励;
(三)对学习特别优秀,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学员,报江汉大学给予更高层次的奖励。
第二十条 学员在校应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停车。
第二十一条 学员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应注意自我人身防护和消防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员在校饮食应注重个人饮食卫生安全。
上课内容及授课教师
课时安排 | 教学内容 | 授课老师 |
1、2周 | 山水画赏析与临摹练习 | 明媚 |
3、4周 | 宋画临摹 | 惠波 |
5周 | 如何欣赏中国画与经典齐白石花鸟画练习 | 马杰 |
6、7周 | 小品人物画赏析与练习 | 吴学聪 |
8、9周 | 中国古代敦煌壁画(临摹课程) | 惠波 |
10、11周 | 花鸟画临摹与写生 | 林洪 |
注:国画班1-10周每次3学时,11周2学时,总计32学时。
课时安排 | 教学内容 | 授课老师 |
第1周 | 油画风景画的形成和发展 | 陈时 |
第2周 | 油画风景临摹(1): 走进欧洲印象派 | 梅婷 |
第3周 | 油画风景临摹(2):走进欧洲后印象派 | 梅婷 |
第4周 | 油画风景临摹(3):走进中国当代意象风景油画 | 梅婷 |
第5周 | 油画风景写生(1):林荫小景写生训练 | 顾蓓 |
第6周 | 油画风景写生(2):林荫小景写生训练 | 顾蓓 |
第7周 | 油画风景写生(3):建筑风景写生训练 | 马兵林 |
第8周 | 油画风景写生(4)建筑风景写生训练 | 马兵林 |
第9周 | 油画风景写生(5)荷塘水景写生训练 | 彭燃 |
第10周 | 油画风景创作 | 彭燃 |
第11周 | 油画风景创作 | 彭燃 |
注:油画班1-10周每次3学时,11周2学时,总计32学时。
课时安排 | 教学内容 | 授课老师 |
1周 | 了解情况,定下声部名单 | 陈智勇 林雯 |
2—5周 | 进行简单的音准模唱练习,固定音准,并进行旋律跟唱练习 | 陈智勇 林雯 |
6—12周 | 加强头腔共鸣的发生,练习演唱歌曲《半个月亮爬上来》 | 陈智勇 林雯 |
13—16周 | 加强节奏与咬字的训练,练习演唱歌曲《乌苏里船歌》 | 陈智勇 林雯 |
注:合唱班每次2学时,总计32学时。
课时安排 | 教学内容 | 授课老师 |
1周 | 了解学员身体情况,确定舞蹈组合难度与进度 | 董勇 |
2—6周 | 《古典芭蕾舞》基础训练单一组合、综合性组合 | 常云阁 |
7—11周 | 《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单一组合、综合性组合 | 付杨 |
12—16周 | 《中国民族民间舞》基础训练单一组合、综合性表演组合 | 董勇 |
注:舞蹈班每次2学时,总计32学时
一、课表安排
班级名称 | 上课地点 | 上课时间 | 班主任 联系电话 |
国画基础班 | 美术学院J11B112 | 周六上午9:00-11:15 | 卢春分 18986133218 |
油画基础班 | 美术学院J11B309 | 周六上午 9:00-11:15 | 卢春分 18986133218 |
合唱基础班 | 音乐学院综合排练厅 J99 201 | 周六下午 14:00-15:30 | 杨晓旭 13871238139 |
舞蹈基础班 | 音乐学院舞蹈 排练厅 | 周六上午10:00-11:30 | 黄曼 13986163555 |
二、绿色出行的学员乘地铁3号线到体育中心站下车,从D出口出站换乘公交208路车到江汉大学5号门下车。自驾学员注意遵守《江汉大学交通管理规定》,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江汉大学指定停车位,停车费自理。
三、请学员按照授课老师的要求,提前自行购买上课所需要的教材、工具、材料等。
四、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王俊杰老师;联系电话:13995531517。